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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待城乡社保办待遇核定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内政发[2015]21号文件。

办理条件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待遇核定审批表。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
办理时间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6718026
监督电话 671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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