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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办理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政策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一)申请文件;
(二)油库、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油库、加油站(点)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五)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六)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办理部门 旗商务局市场运行股
办理地点 旗商务局吉地豪庭B3座4楼市场运行股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0482-6128992
监督电话 0482-6125943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文件---旗商务局对企业选址地点进行审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拟建企业在4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报材料---上报盟商务局---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审批核准建站文件下达后---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建站---盟商务局进行竣工验收---从自治区商务厅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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