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扎赉特旗农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意见》的通知

来源:扎赉特旗 作者:扎赉特旗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30日

  

  扎政办字〔2017〕216号

  关于印发《扎赉特旗农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意见》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扎赉特旗农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9日

为推动我旗农畜产品网上营销,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充分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升特色农畜产品知名度,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畜产品销售难题,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自我发展”的原则,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推动我旗农产品外销,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我旗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逐步形成若干电子商务平台和服务体,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

  销,强力推进大米、木耳、牛羊肉品等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做好农产品信息网上发布工作。组织发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运销大户等在中国农产品交易网、中国农产品信息网、慧聪网等全国影响较大的网站和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定期发布我旗主要农产品信息,提升我旗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布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单品特点、数量、价格、上市时间以及企业(合作社)简介、联系方式等。旗农牧局负责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销大户,旗经信局负责生产加工企业,旗商务局负责外贸企业和批发市场在网上发布农产品信息。

(二)引导农产品销售企业(个人)在专业电商平台开店销售。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营销企业和运销大户在淘宝、天猫、腾讯、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借助其品牌优势,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

(三)培育扶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选择旗内有代表性的生产、加工、营销企业和运销大户,在资金筹措、人才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其发展电子商务。到2017年底,实现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达到3—5家。鼓励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等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以“万村千乡”农家店信息化改造为载体,,到2018年行政村电子商务(扶贫)服务站覆盖率达到70%。

  (四)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充分整合物流资源,优化物流配送布局,加快建立旗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邮政系统要利用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降低收费标准,为电子商务企业(网点)提供物流保障与支持,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参与农畜产品流通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当中。

  (五)拓展特色产品外销市场。依托扎赉特旗“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淘宝网、阿里巴巴批发平台、草原e购和扎赉特旗农村电子商务(扶贫)服务站,探索采取“企业+基地+网店”或“协会+合作社+网店”模式,发挥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我旗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促进农民增收。

  (六)加强电商人才培训。鼓励职业中学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邀请淘宝大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教授,特别是淘宝开店经验丰富、业绩优秀的营运公司,对特色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业合作社、运销大户等进行电子商务培训,对旗内职高、毕业班学生、大学生村官进行集中短期培训,引导他们通过设立“淘宝网店”发展电子商务。

  (七)打造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培育一批产量大、品质优、影响广泛的特色农畜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市场竞争力。加强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商标注册培育工作,通过全方位包装、策划、宣传推广等方式,打造特色知名品牌,推动农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农产品网络营销工作。旗直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抓好协调、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二)放宽准入门槛。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电子商务产业,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一律不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设立公司制的电子商务企业,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注册登记时不再提交验资报告。

  (三)争取项目支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对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支持力度,在申报安排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市场建设等项目时,优先考虑向网络营销农产品的生产、营销企业、运销大户予以倾斜。

(四)强化电商市场管理。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设施瓜菜、畜禽产品、特色林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加大例行检测力度,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标经营行为,保护品牌商标,维护我旗农产品良好信誉,促进全旗农产品网上交易顺畅平稳。

  (五)扩大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我旗特色农产品,提升我旗特色农畜产品知名度。

        商务监督电话:0482-6121593

        审计监督电话:0482-6603302

        纪检监察电话:0482-6125943

主办单位:内蒙古兴安盟www.28365.365.com 蒙ICP备05002757号-1
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
电话:0482-6736544 传真:0482-6736519 Email:zltq@ xa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