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 > 政务动态

扎旗司法局四举措 三开展 维护“两会”安全稳定

来源:各部门 作者: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

  四举措维护安全稳定

  一是扎实做好走访排查工作,实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思想、生活动态。全旗13个司法所认真开展了安全稳定大排查,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家庭、工作单位、所在村(居)等进行走访排查,及时掌握了特殊人群动态。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制度措施的落实。各司法所在“两会”召开期间,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要求“两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每日汇报,24小时保持定位手机畅通。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司法所在每天下午15点前对管控人员再犯罪、脱逃,辖区群体性上访、闹访、负面报道和舆论炒作等其他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事项 “日报告”。

  四是切实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各基层司法所保证社区矫正力量全员到点,一线部署;局机关落实执法执勤车辆及人员24小时待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防范有力,处置迅速。

  

  三开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精心组织,深入排查。我局在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各级调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随时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众的不满情绪积淀、激化。努力做到四个“在先”: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问题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确保取得实际效果,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

  二是调援结合,以案释法。开展“普法走在调解前”活动,引导人民调解员、农村法律顾问发挥普法先锋队伍作用,将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观念,从源头上消除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对涉法涉诉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进行援助;同时借助矛盾纠纷调处的生动实践,把调解过程扩展为普法教育、以法育人的过程,真正起到“调解一件事、教育一片人”效果。

  三是信息畅通,上下联动。切实加强“两会”期间信息监控工作,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并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零报告制度及重特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掌握,迅速出击,掌控事态的发生,做到随时掌握、报告、处理发生的情况;并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排查,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帮教措施,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全旗社会治安的和谐因素。

  

  

  

主办单位:内蒙古兴安盟www.28365.365.com 蒙ICP备05002757号-1
蒙公网安备 15222302000112号
电话:0482-6736544 传真:0482-6736519 Email:zltq@ xa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