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旗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保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5月,扎旗司法局制定并实施了《扎赉特旗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通过“以案定补”取得了“以补促调”的良好效果。
一是定方案,强责任,“小机制”助推“大转变”。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根据所调解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将人民调解员个案调解所得的补助与其工作量、工作难度挂钩,多调多得,少调少得,使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运行,从而进一步强化了调解员的责任意识,增强了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转变,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是健网络,强保障,“小组织”实现“大覆盖”。结合各乡镇实际,对基层调解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全旗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227个,在册人民调解员1001人。着重将基层调解力量向征地拆迁、土地赔偿等矛盾纠纷常发生、难处理的领域倾斜,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旗的人民调解网络,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勤培训,强素质,“小岗位”发挥“大作用”。采取分级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乡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使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法律素养、调解能力、工作水平等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使人民调解员真正成为了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经济发展的护航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突发事件的消防员。
2017年以来,根据“以案定补”方案,扎旗司法局共确定和补贴案件1300余件,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10余万元。今年初的全旗司法行政会议上,评选3个优秀调委会及9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并进行了表彰,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全旗调解矛盾纠纷294件,较2017年同比增长79.5%。
人民调解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最前沿,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基层人民调解员承担着繁杂的纠纷调解工作。《方案》的实施是我旗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重大突破,激发了调解员工作热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推进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