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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

来源:扎赉特旗 作者:扎赉特旗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0日

  

2017年11月8日,旗政府旗长赵田喜主持召开旗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对公车改革车辆处置、《扎赉特旗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等有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公车改革车辆处置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我旗公车改革收缴封存车辆共计141辆,经四次公开拍卖成交83辆,剩余58辆暂时封存等待处置。其中,无牌照车辆14辆,逾期未年检强制注销25辆,流拍13辆,因信息核实不实或已达报废标准的6辆。

会议决定:一是同意对剩余13台流拍公车进行报废处理;二是同意对无牌车和强制注销车辆采取拍卖或其他形式处理;三是关于暂借公安局等单位的26辆公车问题,由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纪红梅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尽快启动处置程序。

会议要求:剩余58辆公车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妥善处置,能拍卖的可再行组织拍卖,能报废处置的必须报废处置,该封存的必须封存,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不得流向市场,要严把处置关口,确保公车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安全高效进行。

二、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及房产管理所职能和人员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12月底前要完成对不动产登记原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长远考虑我旗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必要将旗房产管理所职能和人员整体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有登记档案、交易材料一并移交,可实现方便查询档案和提高登记效率,同时解决现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不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按上级时间要求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和交易材料一并移交;二是同意将旗房产管理所职能和人员整体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是在移交过程中资料要移交彻底,同时做好业务衔接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和资料与住建部门共享。

三、关于设立住建局股级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旗房产管理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划转、档案移交后,除房屋登记确认以外已无其他业务,为了继续强化我旗房地产市场管理,拟在原房产股的基础上设立旗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隶属旗住建局的财政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人员从原房产股3名事业编制基础上再增加6人(人员内部调剂)。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设立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隶属旗住建局的财政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

四、关于人民医院周边棚改回迁安置楼销售价格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人民医院周边棚改回迁安置楼项目现已基本竣工,月底将交付回迁户使用,除回迁外共剩余住宅楼191套(毛坯)、一二层门市楼65套、车库180个、门市地下仓库7894㎡、住宅地下仓库3473㎡。现已调查周边小区楼房售价标准,为对剩余楼房及时销售,快速回笼资金,需对回迁安置剩余的住宅楼、门市楼等销售价格进行合理确定,同时要对在开盘时指定房源进行让利促销价格给予明确。

会议决定:一是要考虑将棚户区改造涉及政府债务问题及时解除,审计部门要与华天公司详细核算账目后予以定价;二是要平衡建设成本、市场现状等各项因素,要快速回笼资金,可略低于周边市场价格,以此促进销售;三是作为民生工程项目,开盘促销价格可考虑适当优惠。

五、关于扎赉特旗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实施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我旗音德尔镇、巴彦高勒镇等八个地区上一轮基准地价评估日期是2012年1月,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基准地价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3年一次、每隔6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更新”的要求,我旗应尽快对八个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旗国土资源局已经完成对8个镇及新增的好力保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并形成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现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盟国土资源局已对更新成果进行了备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对音德尔镇等9个地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实施,各乡、苏木、种畜场国有土地出让按比邻地区标准执行。

六、研究《扎赉特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配套制度》

会议指出: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兴署办发〔2017〕1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程序,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扎赉特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配套制度》。

会议决定:一是由旗商务局负责统筹,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是相关配套制度不得与上级规章制度相抵触,要严格规范制定程序,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七、研究《扎赉特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资金使用方案》

会议指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新时期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推进农民增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我旗积极申报并获得批复实属不易,务必要科学制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资金使用方案,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重点用于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二是由旗农业现代示范园区管委会负责,对《扎赉特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资金使用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八、研究《扎赉特旗关于扶持安格斯牛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通过补贴扶持安格斯牛特色产业发展,对于培育畜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我旗“小畜换大畜”和优质肉牛品种改良进程,助力精准扶贫和旗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务必要科学制定扶持办法,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发挥补贴资金效益。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扎赉特旗关于扶持安格斯牛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二是按照“申请依序受理、资金用完即止”的原则,整合自治区肉牛产业奖补和畜牧良种专项补贴资金800万元,用于安格斯牛购置补贴;三是安格斯牛单头购买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标准;四是单户补贴数量上限不得超过200头,即对规模养殖场、合作社或养殖大户购买安格斯牛超过200头的,补贴限额200头;五是合理设定资金分批或统一拨付方式。

九、研究《扎赉特旗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扎赉特旗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由旗编办负责充分征求意见并完善后发布实施。

  列席人员:旗人大副主任吴德新,旗政协副主席曹德林;

参会人员: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纪红梅,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刘宇,旗委常委、政府挂职副旗长魏洪玉,旗政府王春雨、徐卫奇、刘海涛、倪光,旗委办公室钟学立,旗政府办公室王学杰、张承满,旗政府法律顾问刘伟建,旗农牧业局孔繁玉,旗审计局王爱民,旗人社局田干,旗编办王玉萍,旗交通局吉日嘎拉,旗卫计局庞志刚,旗住建局潘博,旗市场监管局巴达尔胡,旗水务局白双,旗商务局王中杰,旗教育局李建国,旗环保局陈梅花,旗审批中心李长润,旗绰尔工业园区管委会周国斌,旗扶贫办王刚,旗农机局申敬东,音德尔镇刘国民,好力保镇谷春林,旗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许慧敏,旗财政局庄宪君、海龙,旗发改局罗德强,旗国土局邓淑文,华天公司王雪峰,旗不动产中心刘景龙,旗供销联社陈丽华。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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