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4日
  • 部门分类:旗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01152200/2017-0012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文号:扎政办字〔2017〕196号
  • 公开时限:固定公开
关于印发《2017年全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扎政办字〔2017〕196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社区办,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7年全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3日

2017年全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全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自治区和兴安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旗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旗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区、全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旗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突出重点领域抓防控

各地、各部门要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棚户区、高层建筑和农村牧区等七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七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七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村牧区,由社区办、乡镇、苏木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错时夜查频次和力度,在常规实地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微信视频和电话询问等措施,对夜间营业性重点单位值班巡查情况进行远程检查。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全国“两会”前,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集中开展大约谈活动。各地主要领导要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地区和行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切实做好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严格安全用火用电,严防火烧连营事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对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二级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重点约谈。

5.持续推进高层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综治、住建、公安、民政、市场监督、安监、电力等部门要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6.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根据我旗实际,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将开展“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两“自选动作”,切实抓好落实,全力减少火灾总量,确保不发生大的有影响的火灾,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关于商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冬防期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庆接踵而来,针对各商场、集贸市场人流、物流高度集中,用火用电负荷激增,极易引发火灾这一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对商户在售商品进行财产价值核查登记,摸清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和保养情况,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情况,安全用电情况,内部疏散通道情况,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情况,建立微型消防站情况,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全部建立健全台账等情况。

关于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针对我旗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安全管理相对落后等实际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全力提高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基础消防设施,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重点检查建筑物本身耐火等级情况,防火间距设置情况,消防车道设置情况,消防水源建设情况,楼院堆放可燃物情况,电动车停放充电情况,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居民住户联防措施落实情况。

7.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统一部署,组织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西方圣诞、中国传统节日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突出基层基础抓建设

1.全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国“两会”前,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

2.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指导苏木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网格员正常开展工作的基本保障。网格员在日常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反馈96119,强化隐患联合督改力度,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90%的苏木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3.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内综治办〔2017〕7号),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4.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推动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在加强建设、织密站点的同时,加大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力度,真正形成战斗力,全面提升快速灭火处置能力。提升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持证上岗率,与微型消防站紧密联合,形成防控合力。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要在充分发挥已有消防安全旗域联防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建成小型消防站,作为长期固定的消防站点。

(三)突出应急联动抓战备

1.强化联勤联动。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平台,充分实现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通报、预警,强化安监、卫生、环保、市政、气象、地震、公安消防等部门应急协作,开展与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动单位的合成演习。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拉动演练,全面做好救大火、防大灾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对微型消防站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建立立体化、全覆盖的火灾扑救网络,一旦接警,同步调派,快速到场开展先期处置,防止蔓延扩大,确保灭早、灭小、灭初期。

2.强化队伍建设。进入冬季后,企业采取封闭厂房、封堵通道等临时防冻措施,都可能使火灾发生的概率加大。要强化企业自防自救能力,指导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与工艺处置队,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强化日常灭火实战演练,提高专业处置水平。

3.强化执勤战备。公安消防部门、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以及微型消防站等各类灭火救援力量,要充实一线执勤力量,细化完善作战力量编成,确保首战力量充足、有效。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配强专业指挥人员,规范出动机制,强化装备防冻、人员保暖、物资供给等各项作战保障措施,遇到火情快速反应、科学指挥,严肃火场纪律,确保安全。

(四)突出知识普及抓宣传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以全面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牧区、进家庭、进网站、进工地”的“八进”工作为抓手,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宣传先进事迹,吸引更多人参与消防公益事业。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消防知识入脑入心。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积极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推行“开门入户”宣传模式,在水、电、气等抄表人员入户抄表、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快递人员配送快递物件时,携带《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进行开门入户式宣传,最大限度发动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消防站以及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社会群众开展体验。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2.推进媒体宣传。瞄准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依托传统媒体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现场张贴标语、消防警示语。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在七小场所设置公告栏,张贴消防安全网格员、派出所或消防大队监督员照片和姓名,公示联系电话。在新闻媒体开展发送“一封信”行动,刊载火灾防控的要点,发动全民参与冬防工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针对本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车站、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三、工作步骤

全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20日至25日)。各地各部门,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西方圣诞、中国传统节日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我旗属冬季寒冷漫长地区,且春季干燥多风,火灾高发、易发,加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切实找准加强消防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决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攻坚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旗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旗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旗长任组长,旗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消防大队。各地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研判本地区火灾形势,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相关行业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加大排查力度,强化隐患督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分地区、分行业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打好攻坚战,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当场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隐患整改期间,要求单位严格落实死看死守、专人看护等超常规管控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隐患整改。

(四)严格督导考评,强化责任追究。对照方案要求,分重点、分阶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区、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任务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地区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地区或部门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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