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7日
  • 部门分类:旗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01152200/2018-0001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文号:扎政办字〔2018〕18号
  • 公开时限:固定公开
关于印发《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扎政办字〔2018〕18号

  关于印发《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旗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兴安盟财政局、兴安盟水利局、兴安盟农牧业局关于印发〈兴安盟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2月22日

  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化管理,根据《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兴安盟财政局、兴安盟水利局、兴安盟农牧业局关于印发〈兴安盟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国土资发〔2017〕927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盟委、盟行署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内国土资字〔2017〕6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内发改农字〔2017〕1074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统一上图入库”要求,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等有关规划,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系统,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逐步建成全旗高标准农田“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为建立健全全面全程监管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与评价考核,动态掌握全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统一要求、集中管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2016)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统一入库渠道,最终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信息统一集中管理。二是动态监测、真实准确。对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及时整理汇总、全部上图入库,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库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实事求是、差别管理。综合考虑各有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基础、项目特点和各地建设要求等因素,满足共性、兼顾个性,明确统一上图入库范围,建立相关指标体系。四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落实自治区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开放数据接口,实现系统共享功能,公开统计结果,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科学利用。五是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在旗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共同落实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各项要求。

  (三)目标任务。按照《意见》有关要求,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机制,统一数据要求、规范汇交机制、完善信息系统,将2012年-2020年全旗国土、发展与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实施的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节水增粮、千亿斤粮食、黑土地保护等项目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范围,重点做好“三统一、一严格”,即数据标准统一、指标体系统一、入库范围统一,严格数据检查,做到信息完整、真实、准确;项目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确保国家和自治区藏粮于地战略部署落地。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范围。符合有关规划和《意见》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要求,通过不同建设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开展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上图入库。“十三五"时期按照立项、实施、验收等项目管理程序而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将项目计划、实施和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未按照完整项目管理程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项目和2016年以前已建成的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将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二)责任分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建立“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在旗人民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在旗国土资源部门设置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原则做好相关组织落实工作。旗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的责任主体,对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旗发展与改革、财政(农发)、水利、农业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有关部门")负责收集并确认本部门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数据;旗国土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数据信息统计汇总和信息录入工作。

  (三)工作流程。一是摸清底数,收集数据阶段。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的数据内容、数据结构、文件格式以及命名规则等。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项目“谁牵头、谁入库、谁确认"的原则,全面摸清各部门2012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收集整理并确认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程量、建设成效等。对于2016年以前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的和未备案的所有项目),将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等作为底图,标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信息。相关的表格数据及图纸等纸质信息由旗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二是核对信息,汇交数据阶段。旗国土资源部门收到各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后,严格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统一将本辖区内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信息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统一报备和入库。盟国土资源局会同盟直有关部门对上图入库信息进行审查,经核实后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三是数据质检,审核上报阶段。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会同各有关部门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运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对汇交形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比对和检查,督促各地对不符合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的信息进行复核和整改。经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汇交至国土资源部。四是及时更新数据,推动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要补充完善本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拐点坐标、主要工程量等信息,做好数据汇总和提交,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定期汇总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情况,及时全面提供有关图表、数据,以满足各有关部门动态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需要。

  (四)时间节点。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应当逐年完成统一上图入库汇交工作,各有关部门于每年11月中旬将统一上图入库信息报旗国土资源部门,旗国土资源部门于11月底前将统一上图入库信息上报盟国土资源局,再由盟国土资源局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汇交至自治区国主资源厅。本方案印发后,同步开展自治区2016年及以前和2017年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其中:2017年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应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2016年及以前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应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信息收集和审查,10月底前完成信息入库审查和汇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旗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共同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共同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要加快推进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同时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做好项目信息管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旗直有关部门需结合本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任务分工、提出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本方案印发后,报送兴安盟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牧业局。

  (三)强化指导监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自治区级有关部门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适时通报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开展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入库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旗有关部门要及时整改到位。要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动态监测监管。

  (四)落实工作经费。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该项工作涉及部门多,流程复杂,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旗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需求,确保工作统筹到位,经费落实到位。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或财政一般预算等资金中列支。

  (五)严格责任落实。按照每年度全盟粮食安全旗县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和《意见》及有关标准要求,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成果,结合各部门相关监管情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粮食安全各旗县市长责任制考核和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相应奖惩措施。

  附件:1.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领导小组

  2.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

  3.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

  附件1

  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宇   旗委常委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师英兰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孔繁玉   旗政协副主席、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潘  博   旗财政局局长

  周恩和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白  双   旗水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中心,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邓淑文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肇志强(旗水务局党委成员)、苏凤祥(旗财政局主任科员)、刘复伟(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张立专(旗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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