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政办字〔2018〕44号
关于印发扎赉特旗2018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旗直有关部门: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扎赉特旗2018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4日
扎赉特旗2018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18〕2号)、《2018年内蒙古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新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导向,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按照扩大试点规模、聚焦重点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促进耕地用养结合的要求,优化种植结构,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试点水平,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耕地轮作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农业健康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改善生产条件,巩固粮食产能。在稳定粮食产能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耕地轮作试点工作,通过科学合理轮作促进耕地用养结合,实现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聚焦行动计划,打造一流典型。聚焦农业生产标准化行动计划,调动各级力量,整合相关资源,大力推进耕地轮作整建制试点创建工作,全力打造一批典型。突出问题导向,分区分类施策。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玉米调减成果,解决主要作物连作障碍。继续压减玉米非优势区种植面积,引导优势区玉米合理轮作倒茬。强化科技支撑,探索不同模式。加强农科教协作,围绕用养结合,突破品种搭配、茬口衔接、技术集成、机具配套等关键技术瓶颈,不断完善轮作技术模式,提高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机械化生产水平。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推进。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经营自主权,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鼓励以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相结合,集中连片推进,确保耕地轮作试点工作有成效、可持续。
二、目标任务
(一)试点任务。按照突出重点、聚焦问题、集中力量、打造典型的工作思路,2018年扎赉特旗新增任务40万亩。
(二)主要目标。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要把耕地轮作制度化作为重要内容,以试点工作为平台,努力在理念、模式、效益、补贴、管理方面开拓创新、取得突破,加快构建“一平台五创新”的格局,形成符合我旗实际的常态化耕地轮作制度。
——推进农业理念创新。通过耕地用养结合,优化种植结构,形成常态化的耕地轮作制度,逐步实现生产方式和耕作方式两个转变。
——推进技术模式创新。通过优化品种搭配、茬口衔接、技术集成、机具配套实现技术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耕地轮作模式。
——推进投入产出效益模式创新。大力推广节本增效、用养增效、提质增效技术,实现农药化肥双减少,产能效率双提高,品质效益双提升。
——推进补贴机制创新。利用绩效考评结果,差异化补贴,不断完善补贴机制,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精准性。
——推进以遥感技术为基础的农业经营管理机制创新。精准利用土地确权数据,开展遥感动态监测,建立识别准确、服务高效的“天空地”数字农业监测管理系统。
三、主要工作
承担今年新增试点任务的苏木乡镇(场)、有关驻旗单位和林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打牢基础,力争开好头、起好步、见实效。力求在“五创新”方面取得新的成效、新的突破。
(一)制定实施方案。承担轮作任务的各苏木乡镇(场)、有关驻旗单位和林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细化耕地轮作任务内容、种植模式、技术路径、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方案中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各地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2)。在落实过程中,优先保证2018年甜菜种植面积,综合考虑2019年甜菜和旱作水稻种植面积。各苏木乡镇(场)、有关驻旗单位和林场要于4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轮作协议。
(地点: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204室;联系人:于长生;联系电话:13654827296)
(二)确定轮作模式。各地要结合全旗重点扶持的优势主导产业,制定有利于耕地用养结合的“三三”制轮作模式。玉米主产区主推以玉米大豆轮作为主的“一主多辅”三年轮作模式,南部乡镇主推三年内种植三种不同作物、不能重茬和迎茬的种植模式;北部大豆主产区主推玉米-大豆-玉米-大豆为主的轮作模式。即在前茬是玉米的基础上落实以下种植模式。
1.2018年种植甜菜--2019年种植大豆(杂粮杂豆)--2020年种植玉米。
2.2018年种植大豆--2019年种植甜菜--2020年种植玉米。
3.2018年种植杂豆--2019年种植甜菜--2020年种植玉米。
(主要落实在图牧吉和巴彦高勒地区)
4.2018年种植谷子--2019年种植杂粮杂豆--2020年种植玉米。
5.2018年种植甜菜--2019年种植旱作水稻--2020年种植玉米。
6.2018年种植大豆--2019年种植玉米--2020年种植大豆。
(主要落实在北部巴彦乌兰苏木、种畜场等2300℃积温以下地区)
(三)落实任务地块。2018年新增任务仍然按照“一定三年不变”的原则,地块要全部落实在基本农田和土地确权登记范围内的耕地。要选择积极性高的嘎查村组织实施,重点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对象,集中连片推进,单一地块不低于300亩,着力提高试点集中度和可操作性。各苏木乡镇(场)、有关驻旗单位和林场要抓紧时间进行调查有积极性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在确保甜菜种植面积的基础上,根据方案确定的轮作模式进行调查和落实,承担任务主体有土地流转行为的,要签订三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协议,确保三年的轮作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四)强化技术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推进关键技术组装应用,探索总结切合实际的轮作技术模式。
(五)培育扶持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入股、托管、代种等形式承担轮作任务,大力培育、发展、壮大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六)耕地质量监测。按照任务区平均1万亩设立一个监测点,并依据土壤类型在非任务区设置对照点,同时每10-20万亩设立一个剖面取样点,科学布设监测网点,定期开展耕地质量监测,每年年底前上报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七)规范协议档案管理。由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与各苏木乡镇(场)、有关驻旗单位和林场,以及承担任务的嘎查村、生产经营者四方,在5月底前签订为期三年的轮作协议,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贴金额以及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试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建设与管理,凡是与试点工作相关的文件、方案、协议、台帐、图册、图片等资料都应收集整理归档,做到规范完整、专人负责。
(八)开展遥感监测。农业农村部将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定点监测,核实地块信息及年际间作物种植变化情况,防止虚报冒领、不履行协议等情况发生。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及各地要利用土地确权成果,确保能够及时、完整提取每户确权数据。数据由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汇总,上报区盟农牧业部门审核。
(九)规范补助发放。按照谁轮作谁受益的原则,以每年15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试点地块在春播结束后,经核查、公示确认后,采取一卡通方式及时兑付给生产经营者,不得跨年度滞留补贴资金。没有一卡通的农户将无法兑现补贴。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可以打入公共帐户。各苏木乡镇(场)、有关驻旗单位和林场要建立工作台账,村委会要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提高认识。扩大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矛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落实试点任务,加快构建常态化的耕地轮作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旗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各苏木乡镇(场)、有关驻旗单位和林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旗耕地轮作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实行“三级承诺,责任到人”的组织管理机制,确保任务、时间、责任三落实。
(三)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旗财政按照要求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耕地质量监测、土样化验、协议签订、技术服务、建档立案、宣传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和整改督导力度,建立旗统筹、乡监管、村落实的监督机制,精准落实各项试点任务。对组织工作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试点地区,三年期结束后将退出试点范围。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要实时跟踪指导,随时发现问题,督促试点地区按时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旗农牧业、财政部门要跟踪检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挤占、挪用、滞留等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严重违规且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将报请旗纪委监察委予以查处。
(五)开展审计评估。旗审计部门要进行年度审计,并出具资金使用审计报告。试点任务结束后,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聘请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试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估报告,科学评价试点成效。
(六)认真总结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大政策和成效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国家相关政策,为自发的常态化耕地轮作制度形成奠定基础。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及各地要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政策体系,并提出构建耕地轮作制度的政策建议,确保完成三年预期目标任务。
附件:1.扎赉特旗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全旗耕地轮作试点任务落实分配表
附件1
扎赉特旗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田喜 旗委副书记 政府旗长
副组长:刘海涛 旗政府副旗长
孔繁玉 旗政协副主席、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成 员:白连生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 博 旗财政局局长
王爱民 旗审计局局长
秦长江 旗委农工部部长
周恩和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梅花 旗环保局局长
巴达尔胡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雪山 旗林业局局长
白 双 旗水务局局长
王中杰 旗商务局局长
潘 杰 旗发改局副局长
刘复伟 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推广研究员
各苏木乡镇(场)行政正职
有关驻旗单位和林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指导组在旗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组长由刘复伟兼任。
附件2
全旗耕地轮作试点任务落实分配表
单位 |
任务面积 (万亩) |
甜菜面积 (万亩) |
耕地质量监测点(个) |
备注 |
合 计 |
40 |
10 |
40 |
|
图牧吉镇 |
3.5 |
1 |
4 |
|
音德尔镇 |
5 |
1.5 |
5 |
土壤剖面一个 |
好力保镇 |
4 |
0.8 |
4 |
土壤剖面一个 |
努文木仁乡 |
2.5 |
0.4 |
3 |
|
巴彦高勒镇 |
4 |
0.4 |
4 |
土壤剖面一个 |
宝力根花苏木 |
2 |
0.3 |
2 |
|
巴彦扎拉嘎乡 |
1 |
0.4 |
1 |
|
阿尔本格勒镇 |
1 |
0.4 |
1 |
|
新林镇 |
4 |
0.5 |
4 |
|
巴彦乌兰苏木 |
3 |
0.3 |
3 |
|
种畜场 |
1.5 |
0.1 |
2 |
|
阿拉达尔吐苏木 |
1 |
0.3 |
1 |
|
胡尔勒镇 |
1 |
0.3 |
1 |
|
巴达尔胡镇 |
2 |
0.3 |
2 |
|
图牧吉戒毒所 |
1.5 |
1.5 |
1 |
2018年必须种甜菜 |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东部分局 |
1.5 |
1.5 |
2 |
2018年必须种甜菜 |
杨树沟林场 |
0.5 |
2018年以种植甜菜的地块落实为主 |
||
八一牧场 |
0.5 |
2018年以种植甜菜的地块落实为主 |
||
巴达尔胡农场 |
0.5 |
2018年以种植甜菜的地块落实为主 |